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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是一种权利

来源: 北部文学城 时间:2021-06-27

阅读是一种权利

现在,我们基本告别了文盲时代,而或许进入了所谓的“副刊时代”。当然,我的这一判断几乎没有严格的依据,只是随意发想,也不必较真。

既然文字已经不是什么具有太大疏离感的存在,阅读理应被提上议事日程。所以,逻辑上而言,阅读的权利是有根基的。那么,阅读的权利来源是什么呢。就好比“天赋人权”的说法,阅读,其权利根源在何处呢?

让我们悬置这个学理问题。来看一看现实中的情况。

现实中的情况是,我国的书店如雨后春笋,几乎遍布各地。大城市更是有许多知名的书店、书吧。也就是说,现实的实在,逆向证明了阅读权利的存在性。

问题是,书店的阅读权利,并不是严格物化为一项公共品的。

因此,图书馆的存在,就十分必要了。

可以说,图书馆的存在,是阅读权利的更基本的保障。

图书馆,在当下的网络时代,不仅仅指地理空间,更是指所延伸的数据库——赛博空间。

昨天去图书馆,带着笔记本电脑,还跟同学开玩笑说我有强迫症,遇到好书,一般都会下载一个电子版。——或许这是我为了方便搜索,而想出的一个对策吧。家里的成百上千本书,找起来的确要花费不少精力。所以,实体书一般我是随性阅读,手边有哪一本就看哪一本,有哪一些就看哪一些。

因此,在赛博空间中,阅读的场景显得更加多变。

而踏入图书馆,是否成为了某种仪式呢。也不见得。

图书馆的书是开架的,因此徜徉其中时,会有不少意外的与书的邂逅。

譬如,弗里德曼,就是我偶然间在图书馆书架前“认识”的。

阅读有时候真的需要无目的地进行“淘(书)”。

因此,阅读的权利的另一个面向,就是“淘书”的自由权。

前几天看到一篇文章,题目好像是《在那个读书有罪的年代》,不禁唏嘘。

是的,抓住当下的良机,在阅读中捍卫自身的自由。

这也是书籍的初衷吧——让人类自由地远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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